《幼稚園課程標準》源起於1929年中國大陸國民政府南京時期,隨政府之遷臺在大陸之實施中斷,成為1950至2000年代臺灣幼教課程實施的依據。2012年,《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暫行大綱》公布實施,取代了《幼稚園課程標準》;2016年12月修定為《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》,並公布自2017年8月生效。
本論文以《幼稚園課程標準》與《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》的修訂、制定經過對照幼教機構裡的課程發展,討論課程標準等的意義以及七十年間臺灣幼教現場的課程模式發展。研究發現:幼稚園課程標準時期,課程標準並無「標準」地位,課程多元紛亂;2010年代教保活動課程大綱登場以後,教育部強力推動之下,統一進入「新課綱潮流」。教保活動課程大綱帶領臺灣幼教課程走向統一,卻壓抑多元發展。建議借鑑前人經營幼教課程的成果,並讀取社會信息,培養不隨波逐流幼兒教師,多元發展幼教課程。